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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上的存有物並無誤,但自身的存在卻是理不清的混亂。或許他孤芳自賞,但不偏激的自負。 喜好閱讀,並深受陰鬱文學作品的影響,鬱鬱寡歡、孤獨憂鬱充溢在他的文章裡頭。基於文學性的考量、好奇及故事性的擴展,時常沈默的觀察、洞悉週遭事物。 他自許──如同法蘭茲·卡夫卡(Franz Kafka)在給他的好友馬克斯·勃洛德(Max Brod)的信中說得一語中的:「....實際上,孤獨是我唯一目的,是對我的極大誘惑」

2012/03/07

紀錄 2008/11/00 - 新聞台的不風流真相大白

 Picture Source - 已不詳

       近來戀情生活相當微妙,拿來當作愛情的劇本並不遜色。不是風流。
       關於前一段戀情,你我都是前一段戀情的受苦者。要確切說明對錯是誰承擔的話──這是該死的旁觀者所搞的東西;但,我正式宣布,我錯的離譜。

       週五晚間,還沒和進行中的戀情分開。我約新歡見面,以滿足在戀情中遺忘的悸動。和新歡相約在火車站。等待總漫長。
      心跳的噗通聲害怕被穿梭於身邊的行人聽到。喜悅、期待、害羞。能和美麗的新歡相約用餐是一種莫大的榮幸,和我的模樣相比,產生了一種從骨子裡傳出的極大自卑感。

       她身穿學院制服,潔白的制服和她明亮的皮膚、帶點小雀斑的臉蛋有化點妝和刷蠻順的睫毛;剎時的一個微笑足以熔化騎士的防備。微笑的時候,眼睛還會微微的闔上──甜滋滋的模樣;說到底,如此的她,啟動了多少男人的億萬大軍?


       我想要吃點東西,她說。我帶她到附近沒有多麼好的餐廳;畢竟,餐點是其次;見面和談話才是關鍵。走去目的地的路途中,幫她背了一個說重不重的行李──我知道男人應該要有紳士風度,所以說不上我是貼心的。她走在我身旁,靠很近,肩膀會觸碰到的那種近。走起路來,手偶爾也會接觸到。我心想:「該不該牽起她的手呢?要詢問她的意見嗎?──這樣詢問太不浪漫了吧?──應該毫不預警的牽起才對──假裝無傷大雅的牽。」然而,最後我還是沒有行動,怕她不是很願意;雖然我清楚的知道我們互有好感。
     席間,相談甚歡。有時,她會柔弱的撒嬌。她知道我有女朋友這件事;我也將所有的我的秘密向她述說,不應該說的也說了──大部分是我沒辦法在於她和我女朋友之間做選擇、還有深感配不上她這類的內容‧‧‧‧等等。她說,我喜歡她,然後我又有一堆爛藉口或理由不和她相戀。她生著悶氣,有點哭笑不得。
      用餐完畢。我表現相當體貼的男人,伴她走到等候公車的位置。往候車位置的道路上,我終於鼓起勇氣把手攤開,刻意的擋在她的面前──用這樣來代表我有意要牽她的手;如果她同意就會把她一隻手給牽上來,也可能不同意的假裝不了解實情。
      我高興得很,因為她如我所願的牽了上來──不過我深感罪惡,因為我目前仍是有愛情的男人。該名男人有著愛情,這樣的行為是不能接受的

     「我有女朋友,還是不要牽手比較好。」有些不甘心,但不得不這麼說
     「我不在乎。」她頑固的說。她挽住我的右手,十指交扣。

      目送新歡乘坐的公車離去後,我步伐匆促,朝著住家的方向奔赴。突然看到手錶的指針已經走到八點鐘左右。然而,週五晚間,我知道我的女朋友──Vicky 找我
      我和新歡用餐的期間,難以數計Vicky 撥了多少通電話,好像持續撥了一個小時的電話給我;我只知道口袋裡的手機不停的在我左大腿上震動著。Vicky 每撥一通電話,手機就會震動個幾十秒。或許是心虛吧?還是怎樣;手機每次的震動都像是在提醒我不應該有一個新的愛情的嚮往。
      時間在晚一些,我和Vicky在我住家附近的捷運站見面。看著她疲憊的面容,辛苦等候的神情;我心中的罪惡更顯清晰,如是有人拿著鋒利的刀刃刮我骨肉──天理難容般的愧疚感。

      看著她,我好內疚。為什麼我能如此的狠心讓她等候我這麼久。她只是個小女孩。她愛我,我卻這麼樣的殘忍。說謊說只是與朋友去用餐。她辛苦等候的期間,我卻在快樂中和新歡用餐交談。我找不到任何理由能原諒自己。
      隨著新的愛走並不意味著我完全放棄了Vicky 。我的行為可以被定義為劈腿嗎?──Vicky 在我心中仍然獨有她重要的地位;我願意不疲不備的保護她、呵護她、關心她‧‧‧‧算我劈腿嗎?
      那晚,我沒將自己和新歡見面的事情告訴Vicky 。我說了很多謊言。
      那晚,我也若無其事的和Vicky入眠了。



      第二天早晨,和著Vicky享用早餐。
      「今天早上我要為啦啦隊比賽練習。」她說「得先坐火車,然後轉乘公共汽車去練習的目的地。可是‧‧‧‧我看不懂火車時刻表。」
「我會帶著妳。」
「晚上我就會回來。」
「好。」

      當晨間的微風拂來時,我才得知到不能再欺騙──新歡,就是新歡。和Vicky的感情已成了習慣;過去的,真的過去了,難以任何方式抓回了。
      我打算於晚上和她提說分手;這樣便能夠在星期日和新歡見面的時候,向她說明白我的心意。

      夜幕像是準備看好戲的觀眾,焦急的到來。我帶著Vicky搭乘火車去見一位我落魄過活許久的同學。那晚,我無時無刻的緊緊牽著Vicky。我天真地以為:這樣緊緊的牽著她,在時機成熟的時候和她提分手,她所承受的傷害就會減少一些。
      晚間八點鐘多一些,我們搭乘火車回家。在火車上,我們一直處在不開心的氛圍下──因為我坦誠昨晚我騙了她;那晚是和一位女孩出去,而且我很喜歡那女孩。她擔心我和那女孩會有進展,並擔心著我們的戀情將結束。昨晚的相見會不會讓我們的愛情瓦解?她擔憂的神情。
      Vicky詢問我假設性的問題:「如果你跟她出去,要去哪?」、「會牽手嗎?」、「你會想牽她的手嗎?」、「如果她想要呢?」、「會親嘴嗎?」、「你會想親她嗎?」、「如果她想呢?」‧‧‧‧情侶會有的行為,她大概問過一遍了。所有問題,我回答:「應該會」、「想」、「就照她意思去做」,這導致了我們兩個人之間的氣氛愈顯糟糕──這不就是我所希望的嗎?。
      之後的漫長路途,她一句話都沒說。看著她傷心的臉,我不忍心地安慰她。


      到家十點多了。
     「妳不想說話‧‧‧‧那我先洗澡,有事等一下說。」我說
      我看著她背對著我躺在床上,很難過的樣子。「不開心了啊?」我說

      我關掉房間的燈,上床準備睡覺;但我清楚的知道我有事還沒說──好難說出口。她一直不想說話,而見著女孩這樣,無論她的身分為何,都讓人心疼。我開口安慰她幾句,我是多麼想擁抱她、親吻她;但這麼做,而後提說「分手」會是多麼的殘忍。


      「我們的感情變質了‧‧‧‧不,應該說我對妳的情感變質了。」緩慢而溫柔的「我和妳已經不能再像過去那樣開心了‧‧‧‧。」
      「那你覺得我們還有必要在一起嗎?」Vicky很難過的說。

      突然,我崩潰了。我知道她深深愛著我。她沒有讓我覺得是缺點的地方。而是我對於這段關係已經放棄了。我哭了,止不住的。我和Vicky的戀愛持續相當久,雖然過程中分分合合,最後仍還是會在一起;不過這次,我真的堅持放棄了。眼淚暢流著,停不住。很奇妙的是有別於一般分手的情節,她一直在幫我擦拭眼淚、擁抱我、安慰我。
      分離的悲傷有著不捨與珍惜感,讓我們依然相擁入眠‧‧‧‧




      其實很早就醒了;不過我們彼此都不想從床上下來,這樣我們就必然會分開。睜開眼睛,她仍側著身子抱著我。她可能比我早醒來。她疲憊的身軀迫使眼睛不得不闔上。我仔細得看著她的臉。當她睜開眼睛和我對望時,我們許久一句話都沒說,就這樣靜靜的看著對方。我意會她把眼睛闔上。她換個睡姿。我沒有多想就抱著她。想再多睡一回,想再觸摸她的皮膚,想永遠記得。
      而後,在床上打情罵俏,像是昨晚甚麼都沒發生過一樣。我幫她拍了幾張照。

      「我幫妳拍性感一點的照片‧‧‧‧要這樣‧‧‧‧這樣啦!」我說
      「好吧!無論如何,你要怎樣,你自己來。」經她這一說,好像她所有歸給我似的。

      不久我們下了床。她將行李打點好。吃了早餐。帶她逛去百貨公司。我買了本《AANGEL》雜誌送給她。
      我們從起床一直到她要走之前仍然像是熱戀中的情侶。她知道,我今天和新歡有個約會;她想留下來,但不能。
      到火車站後,氣氛瞬間的沉重下來。我不停的和她說話──希望她不會覺得我們的分離是多麼讓人心痛的事。我們還是可以聯絡。


      我踏出火車站,手機傳來一封簡訊
      「不是說要微笑:-D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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