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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上的存有物並無誤,但自身的存在卻是理不清的混亂。或許他孤芳自賞,但不偏激的自負。 喜好閱讀,並深受陰鬱文學作品的影響,鬱鬱寡歡、孤獨憂鬱充溢在他的文章裡頭。基於文學性的考量、好奇及故事性的擴展,時常沈默的觀察、洞悉週遭事物。 他自許──如同法蘭茲·卡夫卡(Franz Kafka)在給他的好友馬克斯·勃洛德(Max Brod)的信中說得一語中的:「....實際上,孤獨是我唯一目的,是對我的極大誘惑」

2011/04/25

《偽紳士》他們都沉醉於自己的迷霧漩渦當中-沒有人理我-除了偽伸士



picture:(http://30.media.tumblr.com/tumblr_lhlgnv0W181qz6f9yo1_500.jpg)



我面對著尿斗上視線所能補捉到的牆,我問:「剛那個紳士是誰啊?你認識嗎?噢!你知道嗎-他滿嘴謊言-跟屎尿一樣臭-我想你也很討厭屎尿吧?不過你不得不在這邊,我了解......我了解你。」


牆說:「他叫偽紳士。」


 「原來他叫『偽紳士』......噢!你看他害我尿這麼久都還沒尿完......你忍著點,忍著點。」


我回到了座位上,看偽紳士的馬丁尼已經喝光了-我剛進廁所時他連一滴都還沒沾上嘴。我跟bartender示意那兩杯馬丁尼算我的。


「我們直接來一支威士忌!」偽伸士的手臂已經搭在女士的肩上「你要一起嗎?羅密歐。」


「不然還能怎樣?」 偽伸士剛不是都不會渴嗎?如今他大開口叫酒,我就在待一回聽聽他還有什麼可以扯,反正我也醉醺醺了-希望能聽的進去幾句。
而後,我慢慢啜飲著,聽得進去幾句偽伸士說的話。他剽竊許多名句,並且對事物發表偉大的己見-沒有深入思考的能力-盲從權威-而這樣他可以哄的女士對他產生佩服及愛慕之感。




「送......送我......回家.......好......嗎?」女士的嘴像是黏在一起說話,字跟字之間也都黏在一起似的。
偽伸士轉頭面向我,我只對他點了個頭。後來,他們揚長而去;離去的肢體語言已經告訴酒吧裡的所有男士:他們的去向了。
而我的零比零足球賽早就播完了,只好付錢,獨自回家睡個好眠-就算偽伸士連最後都沒付到錢,我也能睡個香甜




我之後得知偽伸士是在小出版公司當編輯助理。我不能了解到偽伸士當個編輯助理為何可以每天西裝筆挺;天氣還不那麼冷時,他就穿上現今已非法的藏羚羊喀什米爾、沙圖什-當然,都只是他的片面之詞-我也懶得去追查、並且報警。他頭戴紳士帽、腳踩唯一的尖頭黑皮鞋。偽紳士留著一般認為狂放不羈的落腮鬍、留了一頭瀟灑的中短髮;在我看來,那狂放不羈的落腮鬍刻意整齊過了頭-不知道他花多少時間拿著尺一根根的修剪直到整齊化一;而蕭的中短髮,他總是撥弄再撥弄,深怕他俊俏的臉蛋無法被完全看到-我想他的健壯手臂是這樣鍛鍊來的。


記得有一次他在酒吧裡左擁右抱,嘴上也是我早已聽過不下一千遍的謊言鬼扯。有個雙眼迷濛的女孩用軟弱的聲音說:「你有開車吧?送......送我......回家。」這句話我得啜一口酒。
看著杯壁的水珠,好像只有它能懂我的心聲-我再一次認為「送我回家」這句話是聲色場所的行話、專業術語;那女孩雙手緊抱偽伸士的手臂,豐滿而高挺的乳房也感覺快讓那手臂窒息似的;所以我想-「送我回家」如果能照字面上的意思並實際履行的機率只有百分之十吧?
我對著水珠暗地竊笑,在心裡問了水珠:「對吧?只有百分之十。」
在偽紳士回答前,我起身向在座的人示意我得先行離開;並抓起杯子一口喝完裡頭的威士忌以示「我真的得先走了,真不好意思!」但,酒精已經侵入他們的中樞神經了,他們都沉醉於自己的迷霧漩渦當中-沒有人理我-除了偽伸士-因為他知道我會塞給他一半的酒錢,而剩下的帳他會跟在座的人分享。


我步出酒吧。當我走在冷冽的晚風中,我早已知道偽紳士的答案了:「開車太不環保了,如果每個人都開車那還得了;並且我們都酒醉啦!搭計程車比較安全!」就是這樣的回答。


快到家時,我轉進了「大白鯊」酒吧。雖然不是零比零的足球賽,但我總感覺到沉悶。酒吧時鐘指著一點;看來偽伸士已經帶女孩回到家了,並且一邊說著布魯克林的事,一邊慢慢退去女孩的肩帶。



我不知道一個大導演會自己上前跟人家攀談的機率是多少?苦心要一個小角色的機率是多少?不過我知道-我應該致電彼得‧傑克森,跟他說應該讓偽紳士演「咕嚕」的,這樣會更賣座。


 
 於是我拿起電話筒,按下號碼......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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